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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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因博客而感人 博客因法律而精彩
撩开法律人开博的神秘面纱
本报记者 陈卓 实习生 施翀

  有这样一群法律人,在各自的领域开垦多年,建树多多;同时,仍不忘在网上开辟一块“自留地”,勤于耕作,如今也硕果累累。
  当现实中常以严肃示人的法律,在以法律人个人名义命名的网络空间里,换了一种方式且往往偏好于深入浅出乃至拉家常式的互动着被传播时,这种走下云端和神坛的姿态,究竟能给所见者带来些什么?而它们的主人们,又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态和姿态,用踏实和坚持许诺,挥下开垦这处女地的第一锄?
  这次,我们约访了4位“法律博客人”,试图撩开“法律博客”新鲜又带些许神秘的面纱一角。

  章剑生:书生开博授法
  作为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章剑生一直担任着该所主办的“中国公法网”斑竹。不少人经常在网站论坛谈论问题,互动性非常强,虽然受益不少,章教授却总还是觉得这种交流有一定局限性。
  2006年1月1日,章剑生在上网时非常偶然地点入了一个名叫“法律博客”的网站。在了解了“博客”这种新型的简易个人信息发布方式后,他迫不及待开始尝试。
  “与网站论坛相比,可以更具针对性地提出见解;同时,形式随性,不用像写论文那样正式。”
  从此,博客的列表中,多了“一介书生”的空间。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个人自述中,章剑生教授用了海子的诗来描述自己的心境,他把博客描绘成“自己设计、操作,完全自由的自留地”。
  每天上午6点起床后,章教授开始浏览网站上的最新消息,同时翻阅自己和别人的博客,一旦发现有灵感的素材,立即提笔。
  宁缺勿滥,是他的原则。如果有想法,一天可写上几篇;没有,当天宁可空着。“但有自己的博客在,总想着要写点什么放到上面去与大家分享。”
  与其他人的博客相比,作为法律学者,章剑生的博客更多侧重于从法律角度传递法治理念。如《问责制的意义》、《致命的自负》,讨论的是法律问题;而他开博第一篇的《法海、白娘子与雷峰塔》,重的却是人性和道德,虽然其间依然掩不住惯性的法律语言和思维。
  章剑生教授非常庆幸自己发现了博客这种工具。往往对一个问题或者现象的即兴思考,通过写博客文章时的梳理,就能形成一套完整而系统的观点。“这会促使自己运用法律原理去观察社会、解释现象。”
  当然,从中受益的绝非章教授本人,“一介书生”的博客,已经成为章教授学生们的“第二课堂”。不少学生特别爱看老师的博客,有的还把每篇文章下载保存。“没有博客,一天的生活就没有意义。”对章剑生教授来说,博客已经成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苗勇:在博客里修身养性
  诸暨市检察院代检察长苗勇对博客最初的兴趣来自于一次专家的讲座,听说主讲人还有博客,于是怀着好奇心“上去看看”,岂料,这一看,让他很受启发。
  于是,一向严谨的检察长开始了别人眼里的时尚之旅。他给自己的博客取名“尔心贵正”,出自欧阳修的名言“尔心贵正,正则不敢私”。“我热爱检察这份职业,因为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的敬畏,对法律的恪守。”
  他的博客,保持着检察长一贯严肃的职业风格;不过,爱从小细节或者小故事开场,也是他文章吸引人的绝密武器之一。
  “对我来说,写博客既是学习,也是休息,同时让自己的心灵寻找到一片精神家园,有所依托和归属。”
  苗勇认为,从开博客至今的最大收获,是多了一个对自身道德修养和学术研究不断锤炼的优秀载体。
  “人活在世上,应该是有限的物质追求,无限的精神追求。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在工作中经常看到一些领导干部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的。他们的蜕变往往是由于放松对自己的警惕,忘记了对内心世界的锤炼,没有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看到这些,苗勇总是忍不住心痛。所以,对道德修养的探讨,是他在博客里的主题之一,既激励自己,也希望给人启示。
  “其实,我在写博客之前就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基本上是一种感性的宣泄,没有与他人的交流。后来我发现博客是个很好的思想载体和交流平台,弥补了日记的缺陷,能更多地碰撞出理性的火花。”思考外化成语言,又进一步使思维精确化。
  虽然这位检察长至今未在单位里谈过自己有博客,但一些检察官还是得到了消息,有时会在上面留言。“在博客上,他们会把一些平时不好意思说、不方便说的真实想法告诉我,给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我觉得这种交流的方式很好。”
  如今,博客已完全融入了苗勇的工作和生活。
  很多人奇怪,作为公务繁忙的检察长,怎能有如此毅力保持几乎每天一篇的更新率,且质量颇高。
  苗勇认为,无他,惟效率尔。当然,对博客的热情,是动力。“法律监督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这就需要自己不断学习。法律博客是充实知识的虚拟的大学,我是这里勤勉的学生。”

  张志浩:我是法医不是作家
  “这是一个意外,包括直到今天发生的很多事情,都只是个意外。”
  “张志浩”三个字,从去年2月开始,其蕴含的意义突然变得远远超过了名字本身。
  “有个法医开了博客……”仅此一句,足以勾起听者的无限遐想与观欲。
  于是,张志浩的博客一下子火了,火到不断有媒体报道“一位法医开博多久,点击率就已经到了几十万”了,火到张志浩曾一度留恋点击率在10多万时的相对平静。
  “作为一名法医,我当然非常清楚这个职业现在面临的种种不公正待遇。我无法去改变世界上所有人的想法,我想做的只是通过这个博客让更多人了解我们这个职业,了解我们这一群人。”博客的《小序》,已清楚表露开博初衷。
  “为法律服务的医学专业”,这是张志浩理解的法医的意义。现就职于温州医学院法医学系的张志浩富有正义,同样富有感情和文采,当生活积淀已重到不吐不快时,他找到了一个载体。
  博客面世11个月之后,热情犹在,方式可以不同。最近,张志浩正在为自己的新书面世配合出版社做一些工作。书名和博客名一样,《我是法医》。
  “不过我坚持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作家。虽然我写了一本‘小说’。”
  他在博客的前言曾里有一句分量不轻的告白,“我想轻轻的说一声,我是法医,我为我的职业感到自豪”。
  这句话,至今看来,依然有分量;而且越来越有分量。
  “我知道大多数人听到‘法医’这个词会想到什么。血腥的凶案现场、恐怖的尸体、阴暗简陋的工作环境。鄙视也好,仰慕也好,我在人群中快乐地生活着,我只想说,我不曾后悔我的选择。”
  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法医同行,加入到了写博客的队伍中来,“我的能力非常有限,大家一起这样来做,会帮助大家更多地了解法医。”

  罗云:随意书写与尔分享
  “我,一名普通的律师,在这里书写自己的执业经历,与大家分享生活的快乐和倾诉执业的苦恼。非常珍惜这份来自不易的职业,在此随意书写,也许是将来回味的美餐吧!”
  这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云对自己博客的一段自述,有收获,有期许,也有些许无奈。
  曾经,在法律论坛“潜水”的那段经历,让他认识了很多法律界的朋友,也帮助他在短短11个月内通过了律师职业考试,如愿成为律师。
  之后,罗云投资建立了自己的个人网站——罗云在线,开始了每天在自己的网站上记录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另一种生活方式。
  不过,从去年2月开始,他发现了职业博客的形式,兴趣一下子就来了,“律师的职业博客应该走专业化道路,是律师的一张网上名片。”
  罗云有一个观点:人们通过一个律师在博客上发表的生活小记,可以了解律师的为人;通过律师的观点文章、案例分析,可以了解律师的专业水平。
  《律师命苦,但有时候苦中有乐》、《认真做事,踏实做人》……罗云大部分文章的点击率曾一度维持在几百左右,他也成为一次博客节中入选的108个职业博客之一。
  不过,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既能为博客文章带来源源不断的素材,但另一方面,从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出发,局限性也不言而喻,能写成博客文章的“料”大受限制。
  “我对自己博客的要求是,不是用来满足别人猎奇的口味,也不想把自己的博客办成收集资料的仓库,只想有自己的特色。”所以,在两难的选择下,罗云最近又开始把重点转向个人网站。“博客和网站各有优点,我会尽力调整好两者的关系。”
  虽然每天要抽出足量的时间来维护网站和博客并不容易,但罗云乐此不疲。